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汕****改革局关于**区狮头鹅现代****园区****中心及综合配套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区狮头鹅现代****园区****中心及综合配套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5年12月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23号)有关精神及你单位委托****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同意你单位建设**区狮头鹅现代****园区****中心及综合配套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1-440515-04-01-898234)。
二、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隆都镇樟隆路与**路交叉口东北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集游客服务、集散中转等功能****中心及综合配套,总用地面积约6132.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6203.89平方米。其中,****中心建筑面积约 666.51平方米,百千万工程展厅建筑面积约 564.48 平方米,其他综合配套建筑面积约4972.9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9580.1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780.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812.66万元,预备费约447.42万元,建设期利息约840万元,土地费约270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所属专项债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通过区财政、隆都镇统筹解决。
五、请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再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汕****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分局、区海绵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