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开展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280号)的有关规定,****集团****公司申请的**市**区**商务区支路7号路(那造路至**路段)道路设计方案调整内容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大道东侧、那造**侧。
二、调整理由
为解决道路边线与周边地块用地红线冲突问题,同时为了更****广场及规划10号路,并避免对现状那造路进行破拆,需对**商务区支路7号路(那造路至**路段)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三、主要调整内容(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一)根据周边地块用地红线相应调整道路平面布局。
(****广场地块机动车出入口高程、规划10号路设计标高等因素,对道路纵断面进行调整,将原设计纵断面最大坡度4.4%、最小坡度0.3%调整为最大坡度5.8%、最小坡度1.0%。
(三)其他保持不变。
四、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cn)。
(二)**市**区**商务区支路7号路(**大道东侧、那造**侧)现场。
(三)****网站(http://zrzyj.****.cn)。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6年3月9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http://zrzyj.****.cn)、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查询方式。
五、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规划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8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馈至********管理委员******局(联系电话:0771-****826,邮寄地址:**市**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8室)。
****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