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康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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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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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虎**路145号

成交金额:400000元/年

评审报价:400000元/年

评审总得分:9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水厂食堂及保洁服务和垃圾清运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首签期限1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延续签订服务合同,每次延续1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50%收取,共计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区 0561-****61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清源路26号

联系方式:180****870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北路60-7号财体楼四楼

联系方式:0561-****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 电话:187****5650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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