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2-26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矿物分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矿物分选加工项目 | **省-**-**市-牛场镇马**村 | **** | ****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市牛场镇马**村,地理坐标东经107度24分10.542秒,北纬26度52分45.872秒,为磷矿石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项目用地面积16061平方米,**厂房占地面积6000(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堆场、办公用房、磅房和磅站等,项目磷矿石和硅矿石运行方式为同时进行堆存及中转。年进矿石及分选矿石12万吨,其中硅矿石仅堆存,不涉及破碎、筛分加工。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进行堆场、办公区建设和地坪硬化。项目场地平整和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建筑材料装卸、堆放等均产生扬尘;采取文明施工,适当洒水措施,对施工场地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地坪混凝土养护排水及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设置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同时施工期间采取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对厂界影响较小,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以废钢材为主,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堆场均设置为半封闭式彩钢堆棚,破碎、筛分磷矿石区域设置于1#半封闭式堆场内,堆场地面全部硬化;磷矿石在进入破碎机前采用喷淋设备进行喷淋降尘,破碎筛分区域采用围挡措施,装卸物料时采用水喷淋抑尘,同时采取围挡、出入车辆冲洗措施,设置限速标志,适当控制车速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10m3)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洗车废水进入清洗池(3m3)内沉淀后循环利用,外排;初期雨水经场区截排水沟引入初期雨水沉淀池(65m3)内进行沉淀,回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场界四周种植树木;进入场区的运输车辆应限速缓行,并且禁鸣喇叭;产生噪声较强的机械,增加减震措施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为磷矿石及硅矿石,收集后混入产品中外售。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