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庄派出所临时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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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10:19

1.招标条件

****派出所临时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华庄派出所

2.1.2建设规模:拟对派出所门口两处场地进****停车场所。场地1:位于派出所门口,面积约800平方米,约20个停车位,改造后为****停车场所。场地2:位于派出所南侧,面积约2500平方米,约75个车位,****派出所****停车场所。场地做法:场地素土压实、15厘米石子压实,橙色反光带地钉固定,场地2需做网孔护栏围挡。

2.1.3最高限价:380416.40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25日,竣工日期:2026年4月24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清单范围内的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情况:a.不存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情况;b.不存在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情况。

3.3.2、承诺近两年(近两年以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承诺近一年(近一年以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承诺近三个月(近三个月以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承诺资格后审资料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 本项目其他要求:

3.4.1、在一个年度内潜在投标人报名后未参与投标或投标迟到累计达到3次的,停止一年参与华庄街道小型项目报名投标。

3.4.2、投标人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提供项目人员、设备的,且提醒后仍未整改到位的,除按合同相关条款罚款外,自确认之日起停止二年参与华庄街道小型项目报名投标。

3.4.3、投标人中标后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导致项目成员或农民工投诉、信访讨薪的,自确认之日起停止二年参与华庄街道小型项目报名投标。

3.4.4、投标人中标完工后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整改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自确认之日起停止二年参与华庄街道小型项目报名投标。

3.4.5、投标人在项目招标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围标、串标以及其他以不正当行为谋取或参与项目投标的,自确认之日起停止三年参与华庄街道小型项目报名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9日9时 00分至2026年 3月13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获取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3时30分。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地点:**市**区高浪路999号启航大厦1705隔壁开标室标书代写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xjkq.****.cn/hzjd/index.s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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