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站日常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拟采购一家供货商为我站提供宣传工作项目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宣传工作项目制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服务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我站考核合格后决定,如果与省、市相关政策相冲突的该期限自动终止。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
2.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询价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公告发布期限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
五、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以中文编印、款项以人民币计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所报价格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安装费、运费及税金,报价单需按附件格式明确各种项目单价及总价;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证明文件;
5.报价文件须装订在密封袋中,并加盖服务供应商单位章或密封章,并在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
六、报名方式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采用电话报名的方式向张老师(0871—****1127)进行报名确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0:00;标书代写
3.递交地址:**市滇缅大道398号后勤科303室;
4.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未按报价单提供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拒绝接受未密封或未在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的报价文件。
七、询价评审方式及公告
********小组成立询价项目评审组,根据采购需求,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综合供应商服务方案和业绩等因素,且遵循综合单价总计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采购结果公告在“****民政局(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71—****1127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1、****宣传工作项目制作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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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