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务公开的要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收到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按照要求,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5年度,中央财政下达244.31万元(大写:贰佰肆拾肆万叁仟壹佰元)和省级财政下达59.29万元(大写:伍拾玖万贰仟玖佰元),共计303.6万元(大写:叁佰零叁万陆仟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方面的工作。
二、资金使用原则
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国家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资金使用要求,结合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坚持“专款专用、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资金主要使用方向及金额
一是强制免疫补助,用于采购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共计支出109.034448万元。
二是动物防疫补助,用于开展强制免疫劳务补助、宣传培训、防护用品及试剂耗材采购、村级防疫员意外保险等,共计支出92.9886万元。
三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95.88万元,处理数量15798头。
本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共计支出万297.903048元,剩余5.696952万元。剩余资金开展2026年动物防疫工作。
四、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相关采购项****政府采购程序。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发放,均经过了严格的申报、核实等环节,确保补助对象和金额准确无误。
五、监督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公示的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控制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钟晓霞,138****5643。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完成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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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