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改革局关于新桥镇全面开展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肇****人民政府:
《关于新桥镇全面开展圩镇人居环境整治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的请示》、****编制的《新桥镇全面开展圩镇人居环境整治设计概算》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政府关****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政府****中心出具的《关于新桥镇全面开展圩镇人居环境整治概算的审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城镇建设〔2025〕4号),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提升新桥镇人居环境水平,原则同意实施新桥镇全面开展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2-441204-17-05-513695)。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划定圩镇重点提升范围约189.44公顷进行人居环境提升,具体包括:开展除四害作业约187.99公顷;垃圾桶更换约34处;危房拆除约37处;污水管铺设约69米;鱼塘清漂清杂约58215平方米;雨水口防蚊闸更换约450个;宣传栏翻新或更换约71处;清理卫生死角约9164.83平方米;遮阳棚拆除并安装约3672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20.90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96.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20万元、预备费用2.19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上级资金、典型镇培育资金和新桥镇自有经费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新桥镇全面开展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肇****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分局、****分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