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银行2026年不良资产委托清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inde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3 月 20 日10: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银行2026年不良资产委托清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最高限价(如有):/
6.采购需求:****银行2026年不良资产委托清收,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⑴有规范管理系统、规章制度、操作流程、风险防范机制以及相应业务资质的从业人员,同时具备线上线下催收能力;⑵没有****管理部门采取过处罚、行业惩戒及行政监管措施,没有因执业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损害过农合机构利益;⑶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委托机构高管及需求部门、委托机构关键人员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3 月 9 日9:00至2026年 3 月 16 日17:30(**时间)
2.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index)
3.方式:网上获取,由潜在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index)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入口→供应商登录”模块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进行注册。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缴后不退。
逾期未到账的,视作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5.缴费方式:
①注册:打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index)进入门户首页点击“用户注册",依"供应商操作手册"完善企业注册信息。
②登录:访问https://www.****.com/#/index,在门户首页“平台登录入口“处点击“供应商登录“按钮,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③费用缴纳及文件获取:登录后,在系统左侧“我的项目”找到参与项目列表,点击“进入项目”。
系统服务费缴纳:点击“支付系统服务费”,选在线缴纳进入支付详情页,点击“申请开票”确认信息后,再点"支付”生成二维码,用微信、支付主或云闪付扫码支付。
招标文件费缴纳:点击“支付文件费用”,按系统服务费缴纳方式操作。
④下载文件:招标文件费缴清后,点击“下载”,按提示获取文件,未付服务费或文件费无法下载。
⑤操作手册获取:详见hps:/ygcgxz.****.comidetai/****619284timemap=173****522782。如有疑问,请与平台客服联系:0771-****051、****031。
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0771-****051、0771-****803。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 3 月 20 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市**路与**路交叉口东北角鸿都大厦A楼5层510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 3 月 20 日10:00(**时间)
2.地点:****(**市**路与**路交叉口东北角鸿都大厦A楼5层510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index)、(http://www.****.cn)。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养利路131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0771-****223)
名 称:****
地 址:**市**区体强路19****中心B座22楼2220
联系方式:陈卓琳(0771-****574)
项目联系人:陈卓琳
电 话:0771-****574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