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县****服务中心、****医院、****社区****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9日 10:29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9559 | ||
| 采购单位 | ****(**县****服务中心、****医院、****社区****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诺江镇北街1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0****95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诺江镇北街18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0****9559 | ||
| 附件: | |||
| 附件1 | 论证意见.pdf | ||
采购人:****(**县****服务中心、****医院、****社区****中心)
项目名称:****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11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购人2026-2028年度维护服务软件包括HIS、LIS、EMR 等 57 套核心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服务,其核心信息系统软件由****开发并提供,本次采购信息系统维保服务拟由****提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具体理由如下: 1、本项目****公司独家研发,技术架构、数据接口均为专有技术,全部知识产权及源代码未向第三方开放,具有法定不可替代性;该系统在本院深度使用超十年,内部架构统一、子系统高度耦合,业务流程与数据接口形成紧密闭环,非原厂无技术能力开展完整、安全的维保服务,更换供应商将导致接口不兼容、数据交互中断等重大运行风险。 2、****医院诊疗、管理及运营的核心支撑,维保服务对技术延续性、系统衔接性要求极高;原供应商作为唯一研发方,深度掌握系统底层逻辑及本院个性化业务流程,可提供故障应急响应、缺陷修复、数据完整性保障的全方位技术支撑,由其承接维保服务能确保与原有项目无缝衔接,有效规避更换供应商带来的业务停滞、患者病历等敏感数据泄露或系统崩溃等风险。 综上,本项目采购来源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 的情形,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名称: ****
地址: **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7楼
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6日
无
联系人: 李娟
联系地址: **县诺江镇北街189号
联系电话: 130****9559
2.财政部门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地址: **县石牛大道红峰大厦13楼
联系电话: 0827-****638
****(**县****服务中心、****医院、****社区****中心)
202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