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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于2026年1月13日在**市**组织对县大黎风电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现对该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2026年4月3日)。
****水利局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科联系电话::077****1123
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伍工/187****7422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
附件1:**大黎风电二期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