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翠亨新区)拟对翠亨新区起步区中准道南段(和清路至南浦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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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翠亨新区)拟对翠亨新区起步区中准道南段(和清路至南浦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3-09


根据翠亨新区起步区中准道南段(和清路至南浦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朗街道龙起路文信朗庭6栋2层,邮编:528451

联系电话:0760-****7718

传 真:0760-****82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翠亨新区起步区中准道南段(和清路至南浦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翠亨新区

建设单位

****(********管护中心)

项目概况

翠亨新区起步区中准道南段(和清路至南浦路)道路工程拟建设于**市翠亨新区起步区马鞍岛西三、西四、西五围(起点:东经:113度36分3.691秒,北纬:22度32分41.128秒;终点:东经:113度36分22.187秒,北纬:22度30分19.321秒),路线全长4393.324米。

环评机构

**市环晟****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期采取喷雾、喷淋、洒水、设置挡风墙(网)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3、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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