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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藤桥镇大塘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市鹿**藤桥镇纵一路(A-20 地块 - 渔藤公路段)市政道路工程(K0+021.049~K0+540 段)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鹿**藤桥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纵一路(A-20 地块 - 渔藤公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实施范围起点桩号 K0+021.049,终点桩号 K0+540,全长约 518.951 米。道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km/h,标准断面宽度 16 米,采用双向两车道布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雨污水排水管道、交通标志标线、照明设施及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路基处理采用换填及加固措施,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同步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平整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布设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洗车平台及临时拦挡覆盖等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后余方外运至合法点位利用,旨在完善藤桥镇大塘垟周边路网结构,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