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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区张易镇毛庄村**沟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回族自治区**市**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区张易镇毛庄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沟基础设施提升及村庄综合整治。工程****沟内人行步道2416米,配套建设休憩平台、护栏、挡土墙及坡面防护等附属设施;**连接**沟的水泥硬化道路470米,并对入口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对村内原有排水边沟进行拆除重建679米,配套**线外管涵28道,**挡土墙322米及生态砖防护130米;**公厕1座。项目总占地面积4.3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60公顷,临时占地0.77公顷。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均为1.84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方。同步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平整、撒播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临时排水沟、沉沙池、防尘网苫盖及洒水降尘等临时防护工程,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旨在改善当地群众出行条件,提升村容村貌,促进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