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商贸有限公司,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9,638,100.00元 ,更正为: 10,203,3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包1)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94.72,更正为:89.55
合同包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商贸有限公司,更正为:**大宏****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2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4,237,000.00元 ,更正为: 5,171,0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包2)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85.84,更正为:84.4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9日
1.“政采贷”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银行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政府采购网查询。 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3.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398。 地址:**市**区清溪路87号。邮编:637100。注: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市**区鹤鸣路438号
联系方式:182****9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三段59号
联系方式:0817-****57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17-****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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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