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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安保服务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石****服务局购买保安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主要内容
(一)安保服务项目及区域:
****管理局整体范围内安全保卫工作。
(二)工作要求及标准
1.保安人员在进出口处进行24小时门卫管理,****中心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2.****服务中心重点安全点位,做好防火灾、防破坏、防事故、防盗窃、防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等巡逻守卫工作;
3.办公人员****办公室门窗是否关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对办公场所周边治安进行日常巡逻,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
5.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考核及业务指导;
6.完成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及服务单位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100800元。
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9个月。
五、承接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公司需作出说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七、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社会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管理制度、经营状况、服务承诺等相关材料;
4.承接标准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密封后(一式二份),于2026年3月13日17:00前报****交易中心2楼办公区201室。联系人:马军;联系电话:0871-****7355;地址:****办事处沙地巷3****服务中心)。
(二)评审
****管理局将所有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
(三)聘任
评审选定的供应商,我局将与其正式签署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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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