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狮子山田园观光小火车配套设施采购及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沧海****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在****公司;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蔡村镇宋村村村上组1号;联合体成员单位:**省******社区S206****中心办公大楼201室
成交金额:****000.00元(其中建设费500000.00元);收益分成费率:30.00%(以小火车车票收益为基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100万*1.50%+(中标价-100万)*0.8%】的 80%计取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为13856.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门面房25号,联系电话:159****7780;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镇
联系方式:153****2567
(二)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门面房25号
联系方式:159****7780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女士、卫工
电话:153****2567、159****7780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