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2MA7GBCP817 | 建设单位法人:许锋平 |
| 王世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东栅街道广益路819号1902室 |
| 沪昆铁路**段高架改造工程及**至枫南市域铁路代建段工程JSZQSG-1标临时码头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9-G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沪昆线南侧孙家桥港(铁南路东到底) |
| 经度:120.94144 纬度: 30.8591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24 |
| 嘉环(善)建〔2025〕1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24.89 |
| 303.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2MA7GBCP81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02MA7GBCP817 | 验收监测单位:**聚力****公司 |
| 913********6852828 | 竣工时间:2025-07-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article/index/cid/3.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通过能力150万吨、设计年吞吐量14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通过能力150万吨、设计年吞吐量140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临时码头主要装卸货种为砂石料、钢材,预测最大年吞吐量为140万吨。临时码头设置3个500吨级泊位,每个泊位各配置一台10t通用固定式吊机用于卸船作业,根据项目的吞吐量,船舶货种的特点,环评中实际临时码头装卸工艺方案如下: 1、砂石料卸料。利用通用固定式吊机用于卸船作业,使用皮带机将砂石料水平输送至后方料仓(位于制存梁场内)。所采用的皮带机的带宽为1m,带速为1.25m/s。 砂石料卸料过程:船→10t通用固定吊→受料斗→全封闭输送带→后方料仓。 2、钢材卸料。利用通用固定式吊机用于卸船作业,通过叉车运送至后方堆场(位于制存梁场内)。 钢材卸料过程:船→10t通用固定吊→叉车→后方堆场。 | 实际建设情况:临时码头主要装卸货种为砂石料、钢材,预测最大年吞吐量为140万吨。临时码头设置3个500吨级泊位,每个泊位各配置一台10t通用固定式吊机用于卸船作业,根据项目的吞吐量,船舶货种的特点,环评中实际临时码头装卸工艺方案如下: 1、砂石料卸料。利用通用固定式吊机用于卸船作业,使用皮带机将砂石料水平输送至后方料仓(位于制存梁场内)。所采用的皮带机的带宽为1m,带速为1.25m/s。 砂石料卸料过程:船→10t通用固定吊→受料斗→全封闭输送带→后方料仓。 2、钢材卸料。利用通用固定式吊机用于卸船作业,通过叉车运送至后方堆场(位于制存梁场内)。 钢材卸料过程:船→10t通用固定吊→叉车→后方堆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陆生生态 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用于植被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需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中挖出的土方应及时回填,施工弃土的临时堆放场要有进行必要的覆盖,并设置围档。 水生生态 合理安排工序,缩短涉及水中钢板桩围堰作业时间,围堰作业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产卵高峰期,施工**行驱鱼。制定环保施工方案,钢板桩围堰内基础施工产生的废渣、基坑水等不得排入围堰外水体;施工机械应加强维护,减少跑、冒、滴油现象。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须经隔油处理后纳管排放,泥浆废水的上清液须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收集并进行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其余不能回用的达到纳管标准后依托西侧制存梁场排水管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挖泥船应配备防治疏浚污染的装置;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由船舶自行收集带离直接由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不得排入内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西侧制存梁场排水管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收集的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周边水体。 声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3.合理使用施工设备。 4.降低人为噪音。 5.严格控制夜间施工。 6.建立临时声障。 7.控制施工交通噪声。 8.控制场界噪声。 大气环境 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粉状建材运输应压实,填装高度不应超过车斗防护栏,避免洒落并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限制运输建材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车速;施工阶段在选择材料临时堆放场所时应避开村庄和人群集中地,对易散失冲刷的物资不得露天堆放;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及施工便道应适时洒水降尘;大风天气避免作业,当风速达四级以上时,应停止土方开挖等工作;工地应实施半封闭施工,如采用防尘隔声挡板护围和滞尘网,围墙上方安装喷头抑尘。 固体废物 一般土方运至沪昆铁路**段高架改造工程(**南站至枫南市域铁路**段改造)站场工程场地填筑综合利用;钻渣固化后运至沪昆铁路**段高架改造工程(**南站至枫南市域铁路**段改造)站场工程绿化底部填筑综合利用;运至魏塘街道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场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疏浚产生的河道淤泥(弃方)运送至合法消纳场地消纳,不得非法倾倒。 营运期:陆生生态 绿地占补平衡,加强临时码头作业区道路周边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好洒水抑尘工作。 水生生态 严禁向环境水体排放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开展水生生物监测。 地表水环境 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冲洗、喷淋降尘(水雾喷嘴、洒水车地面喷洒)不外排;生活污水(含船舶人员生活污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西侧制存梁场排水管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声环境 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通用固定吊、皮带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对通用固定吊关键部位(如电机、减速器和行走机构等)、皮带机关键部位(如电机、联轴器等)安装隔声罩或隔音屏障等隔声措施;通用固定吊抓斗底部加装阻尼钢板和阻尼材料;皮带机输送带设置为皮带通廊封闭等; 2.加强对各机械的维修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3.加强对叉车的管理,叉车进出码头时不得鸣笛,设置禁鸣标志。 4.加强运输船舶管理,船舶进出码头禁止鸣笛,禁止高噪声船舶进入码头;船舶停靠实行限旁靠一档,靠港后船舶用码头岸电设施供电,主机关闭。 5.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实行两班制(8h/班)运行,夜间(22:00~次日6:00)不运行。 6.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设计、施工。 大气环境 临时码头设有岸电设施,靠港作业的船舶接入岸电设施,主机处于停运状态。同时,到港船舶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 1.在码头前沿设置移动式雾炮机;采用通用固定吊(即固定式抓斗卸船机)卸船;卸船机采取防渗漏措施,包括选用带防漏挡板或橡胶密封条的防泄漏抓斗,装载量不超过抓斗额定容量的90%,及时更换变形部件,确保抓斗闭合严密,规范卸料操作等;在皮带机头部设置密闭罩,在物料转运处设置导料槽、密闭罩和防尘帘;在接料斗侧面挡风板和向码头皮带机供料的导料槽处设置喷嘴组;皮带机采用廊道予以封闭; 2.码头路面定期清扫,并设置洒水车或喷洒两用车等保洁车辆洒水抑尘; 3.码头前沿装卸点主导风向配备监测总悬浮颗粒物(TSP)等环境参数的监测设备,装卸作业系统根据作业结果采取实时抑尘除尘措施。 维护性清淤时委托专业单位对码头河道淤泥进行清淤。清淤底泥运送至合法消纳场地消纳,不得非法倾倒。 固体废物 1.沉淀池沉渣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2.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手套和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清淤底泥运送至合法消纳场地消纳,不得非法倾倒。 4.船舶生活垃圾和员工生活垃圾暂存于专用垃圾桶中,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按规范在码头南北区块分别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单个面积约2m2),落实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陆生生态: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用于植被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需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中挖出的土方应及时回填,施工弃土的临时堆放场要有进行必要的覆盖,并设置围档。 水生生态: 合理安排工序,缩短涉及水中钢板桩围堰作业时间,围堰作业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产卵高峰期,施工**行驱鱼。制定环保施工方案,钢板桩围堰内基础施工产生的废渣、基坑水等不得排入围堰外水体;施工机械应加强维护,减少跑、冒、滴油现象。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须经隔油处理后纳管排放,泥浆废水的上清液须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收集并进行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其余不能回用的达到纳管标准后依托西侧制存梁场排水管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挖泥船应配备防治疏浚污染的装置;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由船舶自行收集带离直接由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不得排入内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西侧制存梁场排水管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收集的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周边水体。 声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3.合理使用施工设备。 4.降低人为噪音。 5.严格控制夜间施工。 6.建立临时声障。 7.控制施工交通噪声。 8.控制场界噪声。 大气环境: 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粉状建材运输应压实,填装高度不应超过车斗防护栏,避免洒落并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限制运输建材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车速;施工阶段在选择材料临时堆放场所时应避开村庄和人群集中地,对易散失冲刷的物资不得露天堆放;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及施工便道应适时洒水降尘;大风天气避免作业,当风速达四级以上时,应停止土方开挖等工作;工地应实施半封闭施工,如采用防尘隔声挡板护围和滞尘网,围墙上方安装喷头抑尘。 固体废物: 一般土方运至沪昆铁路**段高架改造工程(**南站至枫南市域铁路**段改造)站场工程场地填筑综合利用;钻渣固化后运至沪昆铁路**段高架改造工程(**南站至枫南市域铁路**段改造)站场工程绿化底部填筑综合利用;运至魏塘街道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场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疏浚产生的河道淤泥(弃方)运送至合法消纳场地消纳,不得非法倾倒。 营运期: 陆生生态: 绿地占补平衡,加强临时码头作业区道路周边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好洒水抑尘工作。 水生生态: 严禁向环境水体排放废水 地表水环境: 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冲洗、喷淋降尘(水雾喷嘴、洒水车地面喷洒)不外排;生活污水(含船舶人员生活污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西侧制存梁场排水管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危废暂存间已落实“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通用固定吊、皮带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对通用固定吊关键部位(如电机、减速器和行走机构等)、皮带机关键部位(如电机、联轴器等)安装隔声罩或隔音屏障等隔声措施;通用固定吊抓斗底部加装阻尼钢板和阻尼材料;皮带机输送带设置为皮带通廊封闭等; 2.加强对各机械的维修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3.加强对叉车的管理,叉车进出码头时不得鸣笛,设置禁鸣标志。 4.加强运输船舶管理,船舶进出码头禁止鸣笛,禁止高噪声船舶进入码头;船舶停靠实行限旁靠一档,靠港后船舶用码头岸电设施供电,主机关闭。 5.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实行两班制(8h/班)运行,夜间(22:00~次日6:00)不运行。 大气环境: 临时码头设有岸电设施,靠港作业的船舶接入岸电设施,主机处于停运状态。同时,到港船舶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 固废: 1.在码头前沿设置移动式雾炮机;采用通用固定吊(即固定式抓斗卸船机)卸船;卸船机采取防渗漏措施,包括选用带防漏挡板或橡胶密封条的防泄漏抓斗,装载量不超过抓斗额定容量的90%,及时更换变形部件,确保抓斗闭合严密,规范卸料操作等;在皮带机头部设置密闭罩,在物料转运处设置导料槽、密闭罩和防尘帘;在接料斗侧面挡风板和向码头皮带机供料的导料槽处设置喷嘴组;皮带机采用廊道予以封闭; 2.码头路面定期清扫,并设置洒水车或喷洒两用车等保洁车辆洒水抑尘; 3.码头前沿装卸点主导风向配备监测总悬浮颗粒物(TSP)等环境参数的监测设备,装卸作业系统根据作业结果采取实时抑尘除尘措施。 已落实。 维护性清淤时委托专业单位对码头河道淤泥进行清淤。清淤底泥运送至合法消纳场地消纳,不得非法倾倒。 已落实。 沉淀池沉渣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手套和抹布委托**市****公司收集贮存;清淤底泥运送至合法消纳场地消纳,不得非法倾倒;船舶生活垃圾和员工生活垃圾暂存于专用垃圾桶中,由嘉****公司接收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营运期:沉淀池、化粪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施工期:合理安排工序,缩短涉及水中钢板桩围堰作业时间,围堰作业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产卵高峰期,施工**行驱鱼。制定环保施工方案,钢板桩围堰内基础施工产生的废渣、基坑水等不得排入围堰外水体;施工机械应加强维护,减少跑、冒、滴油现象。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须经隔油处理后纳管排放,泥浆废水的上清液须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废水收集并进行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其余不能回用的达到纳管标准后依托西侧制存梁场排水管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挖泥船应配备防治疏浚污染的装置;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由船舶自行收集带离直接由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不得排入内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西侧制存梁场排水管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收集的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周边水体。。运营期: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冲洗、喷淋降尘(水雾喷嘴、洒水车地面喷洒)不外排;生活污水(含船舶人员生活污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西侧制存梁场排水管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废水入网口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可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地表水(孙家桥港)中的pH值、溶解氧、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等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值限值要求。 |
| 1 | 移动式雾炮机、防渗漏措施、配备监测总悬浮颗粒物(TSP)环境参数的监测设备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营运期:临时码头设有岸电设施,靠港作业的船舶接入岸电设施,主机处于停运状态。同时,到港船舶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 1.在码头前沿设置移动式雾炮机;采用通用固定吊(即固定式抓斗卸船机)卸船;卸船机采取防渗漏措施,包括选用带防漏挡板或橡胶密封条的防泄漏抓斗,装载量不超过抓斗额定容量的90%,及时更换变形部件,确保抓斗闭合严密,规范卸料操作等;在皮带机头部设置密闭罩,在物料转运处设置导料槽、密闭罩和防尘帘;在接料斗侧面挡风板和向码头皮带机供料的导料槽处设置喷嘴组;皮带机采用廊道予以封闭; 2.码头路面定期清扫,并设置洒水车或喷洒两用车等保洁车辆洒水抑尘; 3.码头前沿装卸点主导风向配备监测总悬浮颗粒物(TSP)环境参数的监测设备。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区块、南区块场界四周、临时码头作业区上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监测值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验收监测期间周边敏感点小区(湾泾港小区、杨家斗小区、新泾港小区)环境空气颗粒物监测值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1 | 安装隔声罩或隔音屏障等隔声措施、加装阻尼钢板和阻尼材料等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本项目在营运期较好地落实了环评相关的噪声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通用固定吊、皮带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对通用固定吊关键部位(如电机、减速器和行走机构等)、皮带机关键部位(如电机、联轴器等)安装隔声罩或隔音屏障等隔声措施;通用固定吊抓斗底部加装阻尼钢板和阻尼材料;皮带机输送带设置为皮带通廊封闭等; 2.加强对各机械的维修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3.加强对叉车的管理,叉车进出码头时不得鸣笛,设置禁鸣标志。 4.加强运输船舶管理,船舶进出码头禁止鸣笛,禁止高噪声船舶进入码头;船舶停靠实行限旁靠一档,靠港后船舶用码头岸电设施供电,主机关闭。 5.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实行两班制(8h/班)运行,夜间(22:00~次日6:00)不运行。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南、北场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类标准,即昼间70dB;敏感点湾泾港小区、杨家斗小区、新泾港小区昼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 |
| 1 | 1.沉淀池沉渣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2.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手套和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3.清淤底泥运送至合法消纳场地消纳,不得非法倾倒。4.船舶生活垃圾和员工生活垃圾暂存于专用垃圾桶中,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营运期间:沉淀池沉渣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手套和抹布委托**市****公司收集贮存;清淤底泥运送至合法消纳场地消纳,不得非法倾倒;船舶生活垃圾和员工生活垃圾暂存于专用垃圾桶中,由嘉****公司接收清运,企业已设置危废暂存间(见图10-1),企业危废暂存间已落实“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及设置警示标示等内容,杜绝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和混放。 |
| 1 | 本项目采用抓斗式挖泥船对码头前沿水域进行清淤,为环保型清淤方式,清淤时可能引起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降低河水透明度,使底栖生物正常的生理过程受到影响,一些敏感种会受损,甚至消失。该不利影响局限码头及到港船只部分回旋水域范围内,所占比例很小,施工不会改变整个水域的底栖动物的区系分布、种群结构,且会随着时间逐渐恢复。本项目清淤底泥环境质量现状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水旱轮作地土壤风险筛选值;石油烃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现状底泥环境质量优良。疏浚底泥送至合法消纳场地消纳,不得非法倾倒。 |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提出的各项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