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发改投〔2026〕34号
关于****大槐集聚区**路(工业四路至工业五路段)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立项的复函
****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实施****大槐集聚区**路(工业四路至工业五路段)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的立项申请》(恩工业园管函〔202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大槐集聚区**路(工业四路至工业五路段)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的复函》(恩府办函〔2026〕118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大槐集聚区**路(工业四路至工业五路段)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建设
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园区招商引资需求,同意开展****大槐集聚区**路(工业四路至工业五路段)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项目代码:****)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市大槐镇****大槐集聚区**路(工业四路至工业五路段)。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主要技术标准:**道路总长约500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新****泵站1座及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934.7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777.91万元,勘察费用4.98万元,设计费用22.21万元,监理费用19.25万元,预备费用43.99万元,其他费用66.45万元。资金来源: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和申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四、项目招标方式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和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其他
项目开工前未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1.****大槐集聚区**路(工业四路至工业五路段)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2.**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和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