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智慧消防设施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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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智慧消防设施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模式:企业采购采购方式:竞价采购项目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6-03-09 13:00:00

安装智慧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可投

开标/截标时间 9 天 02 时标书代写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3-18 16:00:00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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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安装智慧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公告

****现就 安装智慧消防设施采购项目采购事宜进行竞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价要求的竞价人参与竞价,具体竞价采购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安装智慧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依据《**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接入城市物联网远程监控平台的每班可以为一人;消防控制室每班可以减少一人值班,同时消控室每年节约人工工资约10万元到15万元之间。每年度网络服务费约5千至一万之间(网络服务费按最终招标价格为准)。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智慧火灾探测:智能烟感、温感探测器,实时上传报警信息预防电气火灾消防水源监测:消火栓/喷淋管网压力、水位实时监控和视频联动监控。

(二)交货/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完工

(三)交货/服务/工程地点:****

(四)交货/服务/工程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核心依据为《智慧消防系统技术规程》T/CECS 1401-202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DB13(J)/T 8572-2024,适用于**、改建、扩建智慧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

(五)验收标准: 选用符合国标、具备3C认证的合格产品。施工,不影响正常办公/生产,《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DB13(J)/T 8572-2024,适用于**、改建、扩建智慧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

1.本项目控价为:40000元(含税 %),参选价均不能超控制价,高于控制价作废选处理。

2.控制价含税情况仅指采购人控制价的税率情况,各参选人可根据自身可开具的税点进行填报参选价,但是填报参选价时必须注明自身可开具的税点。

(七)是否踏勘现场:□ 组织 √ 不组织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不组织潜在竞价人签到、点名,不出具回执)

付款方式:报价单位提供发票,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转账支付)。

()依据实际设备安装数量据《智慧消防系统技术规程》T/CECS 1401-202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DB13(J)/T 8572-2024,适用于**、改建、扩建智慧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验收合格后于次月月底前支付费用。

三、竞价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3月9日13时00分(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选时间不得少于1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16时00分(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选时间不得少于1日)标书代写

(三)异议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16时00分(参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出)标书代写

(四)本次项目公告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应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经办自拟)

五、参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一)参选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参选保证金金额800元,缴纳截止时间:以平台截止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标书代写

本项目允许的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

现金缴纳(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电子保函(保单)缴纳

(一)以现金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

1.收款账户信息

供应商须在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参选保证金缴纳至下列指定收款账户。标书代写

开户单位:**国有****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叙府路支行;

开户账号:以**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一标段一账号)。

2.缴纳程序: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供应商端—>项目管理(投标)—>选择项目标段—>进入项目“”环节—>递交参选保证金”页面,查看参选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者柜台(缴款账户须与供应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的网银账户一致)一次性足额转账到参选保证金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系统对订单自动绑定—>再次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找到相应项目并确认参选保证金已缴纳。

3.注意事项

(1)**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目前****银行。****银行存在不能及时到账和正常退款的较大风险,建议尽量不使用。同时,建议供应商在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尽可能提前1日以上时间,及时将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免造成不利后果。标书代写

(2)具体缴纳方式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栏目“操作手册”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或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在线客服咨询。

(3)供应商缴纳的参选保证金由**国有****公司代本项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及时退还、对本项目参选保证金实施统一管理。

(二)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供应商须按照**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设定的流程向承保机构申请投保(投保金额须与本项目规定的参选保证金金额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出具电子保函(保单)。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选金额的0%

参与竞价人可以选用下列任一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入围****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银行****公司出具的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入围****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银行出具****公司****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1****银行保函、****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2)以公对公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信息见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信息。

(3)请在保证金缴纳时备注**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三)退还参选保证金的要求

项目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

**国有****公司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收到采购人申请并核实相关资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原路退回至供应商缴纳账户。

六、竞价要求

(一)竞价方式:多轮竞价(本项目采用二轮竞价,第二轮未报价视为放弃,以第一轮报价为准)

(二)本项目的平台竞价要求:

√只报总金额。

√只报总金额,但需按采购单位提供的报价清单进行分项报价(竞价人上传的报价文件时还须上传可编辑(excel)的分项报价清单文件)。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根据竞价要求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每轮竞价截止时间,竞价人应在每轮竞价截止时间前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扫描件和可编辑(excel)的分项报价清单文件上传到“**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若不能多个文件上传,可将全部文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注意事项:

1.本次竞价项目中,竞价人所报价格单位为元(RMB)开选一览表所填报价必须为总金额或汇总后金额,最多保留2位小数。

2.二轮报价上传的报价清单,可只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版报价清单,但第一轮须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传。

七、评审方法

最低有效价法

注:1.若竞价人所报税率不一致的,以不含税竞价报价进行评审。

2.若出现价格相同的情况,采购人根据报价先后顺序方式选择中选候选人。

八、定选办法

1.根据评审办法,采购人将选择价格最低的竞价人为本项目中选人候选人。

2.若竞价采购最终结果不满足采购方需求,采购方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九、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异议提出时间

参与竞价单位对竞价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出。标书代写

十、参与竞价有效期: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

十一、中选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参与单位自行登录查看。

十二、参与单位注册

(一)凡首次参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必须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竞价人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二)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及其他说明

(一)不同竞价人之间存在下载竞价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报价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选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选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参选保证金。

(三)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选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报价,使得其竞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竞价人作出书面说明,评审小组应从竞价人制造成本、运输成本、管理成本、交货期、安装调试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竞价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审小组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竞价人****小组认为说明不合理的,****小组认定该竞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文件应作否决处理。

(四)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若竞价文件涉及建议品牌,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物资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其品牌具有可替代性。

(五)异议渠道

1.参与竞价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

2.质疑(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八点要求。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工业园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江桥

联系电话:138****2998

十五、监督部门及投诉意见反馈

****管理部:0831-****932

审计中心:0831-****139

纪委:0831-****144

项目报价明细表

序号

系统名称

产品名称

数量

控制价(元)

报价(元)

备注

1

火灾报警系统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1

6000

消控室

2

板卡

1

3000

3

物联网卡

1

200

4

智慧用水系统

智能压力采集终端

6

16200

高位水箱间

5

智能液位采集终端

2

4000

高位水箱,消防水池

6

物联网卡

8

240

设备小计

29640

一次性收取

7

施工

3000

一次性收取

8

信息技术
服务费

用户信息传输费

1

5000

9

数据采集费

9

5400

小计

10400

网络使用费

6000

无需报价

固定费用需年度缴纳,包含在总报价内

合计

大写: 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全流程电子化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竞价,一律采用线上竞价、线上开选。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线上远程参与即可。

二、电子竞价责任划分和意外情况处理

(一)电子竞价责任划分为:

1.供应商有如下情形的,属于违规: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系统注册资格的;

(2)拒绝接受采购单位或**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3)违反电子竞价有关规定的。

对违规的供应商,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措施追究责任: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结果,公布其违规情形及处理结果。

2.**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泄露相关需保密信息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意外情况处理:

1.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在系统内操作获取文件、交纳参选保证金,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竞价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2.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宜企采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竞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意外情形处理措施。

意外情形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竞价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形。

3.出现上述意外情形(二)而又无法妥善解决时,未开选的暂停开选,待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的测试后,恢复电子化竞价的活动,如确实无法恢复,由采购单位重新组织开展竞价活动。

三、采购单位不对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意外情形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竞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二)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或公示后30天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拒签合同”是指:明示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没有明示但不按照竞价文件、中选人的报价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三)各****公司的报价文件制作、网上报价等相关事项保密,****文印店、网吧等公共场所、公共网络办理报价相关事宜,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竞价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报价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竞价单位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选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选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没收参选保证金并报价无效,视为竞价人串通报价。

(四)参选人在报价活动中串通报价、弄虚作假等情形。

(五)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不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六)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一及推荐中选候选人单位放弃中选,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五、非第一中选候选人中选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主动放弃中选业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一中选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价。

选择其他中选候选人中选时,原则上合同****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条件签订;若第二中选候选人****一中选候选****一中选候选人的实质性条款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小组与第二中选候选人进行再次商谈,以商谈结果签订合同;如果第二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价。由采购单位将放弃中选的中选人不良信用记录报有关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无效报价情形

1.竞价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价。

2.竞价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报价的,竞价人以向****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选的或采购****公司相关人员存在行贿行为的,中选无效。

3.未按规定在特定平台进行报价操作,未及时在平台进行报价或未按平台要求流程、格式等进行的,导致报价不及时及报价错误。

4.未按竞价文件要求上传保证金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等。

5.报价超过竞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报价产品不对应,或借用其他产品的证明材料等。

7.参与竞价单位资格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

8.报价文件未能响应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或报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偏差的。

9.参与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规定中,被认定为串通竞价的情形。

10.《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等国家法律法规中被认定为参与竞价人相互串通竞****小组否决竞价的情形。

11.竞价文件中明确规定视为无效竞价的情形。

12.前****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全资、****公司的招采项目,存在串通报价的情形,本次报价无效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13.存在第七条限制报价情形的。

(二)串通报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价人相互串通报价:

(1)竞价人之间协商报价等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竞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3)竞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竞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价人相互串通报价:

(1)不同竞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竞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竞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4)不同竞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竞价人的报价文件错漏之处一致。

(6)不同竞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竞价人的参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同一项目中不同竞价人的竞价资料中出现该项目其他竞价人的资料。

(9****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报价情形。

(三)以行贿手段报价

(四)弄虚作假报价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七、限制报价的情形

(一)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

(二)与竞价项目的其他竞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三)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中与其他竞价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报价。

(四)为本竞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五)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七)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八)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监督部门及质疑(投诉)意见反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一)提出人不是所质疑(投诉)参选(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平台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前提出,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参选人在异议提出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标书代写

(三)质疑(投诉)书未盖公章的。

(四)超过质疑(投诉)时效的。

(五)质疑(投诉)内容不清、线索不明,或出于揣度猜测、不能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

(六)质疑(投诉)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结,质疑(投诉)人就相同事项再次举报且未提供新的证据材料。

(七)质疑(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质疑(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质疑(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受理电话:****管理部0831-****932

审计中心:0831-****139 纪委:0831-****144

受理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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