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省**市**县****天然苏打水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省德予地质****公司
建设地点: **市**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县**桥镇,属**工业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4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苏打水生产车间(单层钢结构,局部二层)、配套雨棚、门卫及冷井房,总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硬化、给排水系统、电力设施及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0.24公顷。项目总投资6585.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547.58万元。工程建设涉及土石方挖填总量3.02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将重点落实编织袋拦挡、密目网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运营期通过绿化系统控制水土流失,旨在打造现代****基地,提升区域饮品产业水平,同时确保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促进当地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