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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正**周家工业集中区农****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秀美陇原****公司
建设地点: **市正**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正**周家工业集中区,属**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3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座标准化厂房(其中1座为单层钢结构,3座为双层钢结构)、1座消防水池及泵房,总建筑面积约1.11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硬化、给排水管网、消防系统、电力设施及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284.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13.69万元。工程建设涉及土石方挖填总量1.02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将重点落实临时排水沟、沉沙池、防尘网苫盖及洒水抑尘等水土保持临时措施,运营期通过雨污分流及绿化系统控制水土流失,旨在打造现代化农副产品深加工孵化平台,提升区域产业承载能力,同时确保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促进当地工业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