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3-09 14:14:01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关于****年产6万吨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6-03-09 14:14:01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03月09日-2026年03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3022****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3026
通讯地址: **省贵**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中心4楼C区C-405办公室
邮编: 550029
| 项目名称 | ****年产6万吨制砂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贵**区马场镇马场村四组(贵**区贵安大道转S102县道旁,10号地块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怡宁****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制砂区、标砖生产区、水泥储罐、堆场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6万吨砂石,年产15万块水泥标砖。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对施工粉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加强厂区施工作业洒水抑尘工作,易飞扬物料及建筑材料堆放应采用篷布进行覆盖。通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车辆,定期对机械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减少非正常作业下尾气的排放。 2.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集中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农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使用高噪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等,通过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合理安排建设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场内基本可实现石方挖填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送至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制砂加工均在封闭式钢架式厂房进行,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储存于筒仓内,产生的颗粒物经筒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堆场区为半封闭式钢结构大棚,并设置喷雾降尘措施,洒水频次应根据气象条件动态调整,非作业时段物料堆场需全覆盖;物料采取密闭输送,输送带上方安装喷淋装置,加强洒水抑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灌,不外排;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地坪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场地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到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搅拌机等设备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经人工破碎送至搅拌机作为原料再生产。沉淀池及初期雨水池残渣定期清掏,将其掺入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第三方清掏处理。废磨具集****回收站处置。不合格原料收集后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