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审服(批)发〔2026〕32号
关于**市**十一路(正源街-灵水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建设局:
你局《****建设局关于报送**市**十一路(正源街-灵水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银住建函字〔2026〕25号)收悉。****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年3月18日 第32期)精神,结合《关于**市**十一路(正源街-灵水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5〕188号]及相关要件资料,****政府****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政府投入年度计划前不得实施。现将**市**十一路(正源街-灵水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市**区**,正源街以东,灵水街以西,凤仪路以南,望湖巷以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道路全长500.1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海绵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
(一)道路工程
1.设计原则及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设计速度:40km/h;
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路幅宽度:30米=(2.5米人行道+3米非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2+15米机动车道
2.路面结构层
(1)机动车道结构层
4厘米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碎石
总厚度:62厘米
(2)非机动车道结构层
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碎石
总厚度:42厘米
(3)道砖人行道
6厘米彩色透水混凝土砖(20厘米×20厘米×6厘米)
3厘米水泥砂浆透水粘接找平层
15厘米 C20透水混凝土
总厚度:24厘米
3.其他
铺设玻纤格栅、安装道牙及路缘石、预留过路管、移植树木、回填种植土、红线范围旧路拆除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二)给水工程
给水主管道管径dn200mm,采用PE管热熔连接,200mm厚中粗砂基础,主管道长度为489米。管线中途预留dn200mm预埋管3处,预埋管总长度为101米。
(三)再生水工程
再生水主管道管径dn200mm,采用PE管热熔连接,200mm厚中粗砂基础,主管道长度为460米。管线中途预留 dn200mm预埋管3处,总长度为102米。
(四)污水工程
污水主管道管径d400mm,采用I级预应力混凝土管,橡胶圈接口(承插连接),180°砂石基础,主管道长度为378米。设置南北预留管道3处,管径为d400,长度为105米。安装排水检查井、雨水口等。
(五)雨水工程
雨水主管道管径d600mm,采用I级预应力混凝土管,橡胶圈接口(承插连接),180°砂石基础,主管道长度为558米。雨水口连接管管径d300mm,管材选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设置南北预留管道3处,管径为d500,长度为102米。
(六)海绵工程
设置下凹式绿地,开孔路缘石、溢流雨水井,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
(七)道路照明工程
本工程设置户外路灯低压控制柜,位于起点路口处侧分带。户外路灯控制柜进线电压为0.4kV,由就近的**公网变压器引来。安装高9米双侧悬挑路灯34杆,于两侧隔离带内对称布置,安装间距30米,LED光源,用电负荷为三级。
(八)交通工程
设置附着式标志牌30块、单悬式标志牌8块、施画标线1408.90㎡、清除标线135㎡、安装信号灯电子警察2套。
三、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5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416.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23.90万元、其他费用124.97万元、预备费67.4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
投资规模,坚决不能因工程****政府隐性债务。
(三)项目要执行国家、自治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项目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五)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六)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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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