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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9日
****文物局关于******学生公寓项目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复函
辽文物行政〔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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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校《关于申请对******学生公寓项目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收悉。我局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项目范围内进行了相关考古工作,根据项目考古调查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回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查阅文物档案和现场调查情况,该项目范围内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经现场考古调查,该地块地表为拆迁区,该项目范围内地下未发现古代遗存。
三、鉴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知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建设方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此复。
****文物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