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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0MA84JMF55A | 建设单位法人:于杭 |
| 姜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示范区 |
| 聚德大街与中韩丙二十四路交汇 |
| 国家****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 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二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示范区 聚德大街与中韩丙二十四路交汇 |
| 经度:125.473611 纬度: 44.107222 | ****机关:****环境局中韩****示范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7 |
| 长环中韩审(书)〔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0MA84JMF55A001Z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60 |
| 70.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0MA84JMF55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0MA84JMF55A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2MA17DW4841 | 竣工时间:2025-12-0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制氢规模为200Nm3/h | 实际建设情况:制氢规模为200Nm3/h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核心部分为PEM电解槽,电解槽由电解小室组成,每个电解小室包含一个膜电极组件、两个气体扩散层和一个双极板。氢气和氧气是在纯水进入电解槽并施加电流时产生的。在这个过程中,气体被引导到气体除湿器,凝结水分离器和气体分离器,以冷却气体并使气体中夹带的水分凝结分离开。PEM质子交换膜使用周期约20年。氢气纯化装置主要包括氢气纯化系统、压缩机系统。从水电解工序来的氢气是含有少量氧气的粗氢气,纯度尚达不到要求,需要净化。粗氢气首先进入预热器将温度提升到80℃进入脱氧器,在其中装填的新型常温催化剂的催化下,氧和氢反应生成水,然后经冷却器冷却至常温,再经缓冲罐缓冲后进入由两个干燥器、一个预干燥器、一台分液罐、两台换热器等组成的干燥系统。经干燥后的产品氢即可达到纯度99.999%、氧含量小于2ppm的指标。 脱氧后的氢气首先经流量调节回路分成两路。其中一路直接去干燥器,其中装填的干燥剂将氢气中的水分吸附下来,使氢气得以干燥。在一台干燥器处于干燥的状态下,另一台干燥器处于再生过程。干燥器的再生过程包括加热再生和吹冷两个步骤。在加热再生过程中,另一路再生氢气首先经预干燥器进行干燥,然后经加热器(电加热)升温至140℃,使吸附剂升温、其中的水分得以解吸出来,解吸气经冷却和分液后再与另一路氢气汇合,然后进入干燥状态的干燥器进行干燥。在吹冷过程中,再生氢气直接进入再生状态的干燥器,将干燥器温度降至常温,然后再经加热器加热后去预干燥器,对预干燥器中的干燥剂进行加温干燥,然后经冷却和分液后再与另一路氢气汇合,最后去处于干燥状态的干燥器进行干燥。来自储氢罐的原料氢气经过纯化装置提纯后,经缓冲罐进入压缩机,压缩后的氢气输送至充气柱进入氢气托管车或进入充装台加入氢燃料电池汽车中。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核心部分为PEM电解槽,电解槽由电解小室组成,每个电解小室包含一个膜电极组件、两个气体扩散层和一个双极板。氢气和氧气是在纯水进入电解槽并施加电流时产生的。在这个过程中,气体被引导到气体除湿器,凝结水分离器和气体分离器,以冷却气体并使气体中夹带的水分凝结分离开。PEM质子交换膜使用周期约20年。氢气纯化装置主要包括氢气纯化系统、压缩机系统。从水电解工序来的氢气是含有少量氧气的粗氢气,纯度尚达不到要求,需要净化。粗氢气首先进入预热器将温度提升到80℃进入脱氧器,在其中装填的新型常温催化剂的催化下,氧和氢反应生成水,然后经冷却器冷却至常温,再经缓冲罐缓冲后进入由两个干燥器、一个预干燥器、一台分液罐、两台换热器等组成的干燥系统。经干燥后的产品氢即可达到纯度99.999%、氧含量小于2ppm的指标。 脱氧后的氢气首先经流量调节回路分成两路。其中一路直接去干燥器,其中装填的干燥剂将氢气中的水分吸附下来,使氢气得以干燥。在一台干燥器处于干燥的状态下,另一台干燥器处于再生过程。干燥器的再生过程包括加热再生和吹冷两个步骤。在加热再生过程中,另一路再生氢气首先经预干燥器进行干燥,然后经加热器(电加热)升温至140℃,使吸附剂升温、其中的水分得以解吸出来,解吸气经冷却和分液后再与另一路氢气汇合,然后进入干燥状态的干燥器进行干燥。在吹冷过程中,再生氢气直接进入再生状态的干燥器,将干燥器温度降至常温,然后再经加热器加热后去预干燥器,对预干燥器中的干燥剂进行加温干燥,然后经冷却和分液后再与另一路氢气汇合,最后去处于干燥状态的干燥器进行干燥。来自储氢罐的原料氢气经过纯化装置提纯后,经缓冲罐进入压缩机,压缩后的氢气输送至充气柱进入氢气托管车或进入充装台加入氢燃料电池汽车中。 |
| 较环评阶段相比,验收阶段的变化为:纯水制备流程变化(详见3.7.3),脱盐水罐、氢气缓冲罐取消,增加了氧水分离器、除氧系统、离子交换树脂、精密过滤器,氢气纯化工序流程也发生变动(详见3.7.2),增加了灌装设备,用于瓶装氢气灌装。无氢气缓冲罐,工艺顺序及工艺内容均发生变化,先进行冷却再进行分离,增加了加热器,再经过脱氧,再通过冷却和分离,无压力调节工序。将软化器变更为保安过滤器,二级淡水箱变为中间水箱,二级淡水泵变为EDI增加泵,无除盐水箱,新增了抛光树脂、紫外线杀菌器和精密过滤器工序。 固废种类增多:由于纯水机制水工序增多,废抛光树脂(纯水机)、保安过滤器滤芯(纯水机)、超纯水机精密过滤器滤芯(纯水机)种类增多,废反渗透膜、树脂及废活性炭产生量增多。 设备未发生变化,环评阶段未细化下列危废,危废种类和产生量增多:废分子筛(纯化冷却装置)、脱氧剂(纯化冷却装置)固废种类和产生量增多。废液压油、废油桶、压缩机液压油呼吸阀、液压油过滤器、乙二醇溶液(设备冷却液)、乙二醇溶液桶、废润滑油。乙二醇用于设备冷却。 固废处理方式变动:项目实际应该不产生废膜和催化剂,因为催化剂和膜需要更换时,****设备厂家进行维修更换,电解槽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不属于固体废物,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催化剂和膜。抛光树脂、反渗透膜、保安过滤器滤芯、超纯水机精密过滤器滤芯、石英砂、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分子筛、脱氧剂、制氢供水精密过滤器滤芯等一般固废也由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不涉及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和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原辅材料变动:增加了阻垢剂的使用,但不涉及污染物增加; (3)工艺流程变化:详见生产工艺章节,电解水制氢、氢气纯化、纯水制备设备和工艺流程均较环评阶段发生变动,但不涉及污染物的产生。 (2)、(3)的变动内容,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根据《****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新增生产装置,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原有生产装置规模增加30%及以上,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本项目无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办公室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保护厅吉环管字【2016】10号《****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可知,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制水装置浓水、反冲洗废水,废水中污染物的种类主要为COD、SS等。****园区下水管线****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干雾海河。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气体主要为O2和水蒸气,均为非污染型废气。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各类动力泵、压缩机等设备,噪声源源强在75-90dB(A),采取消声器+基础减振的措施。废催化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干燥剂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制水过程废滤料主要为定期淘汰的废反渗透膜及废活性炭,由环卫工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PEM质子交换膜、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制水装置浓水、反冲洗废水,废水中污染物的种类主要为COD、SS等。****园区下水管线****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干雾海河。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气体主要为O2和水蒸气,均为非污染型废气。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各类动力泵、压缩机等设备,噪声源源强在75-90dB(A),采取消声器+基础减振的措施。 抛光树脂、反渗透膜、保安过滤器滤芯、超纯水机精密过滤器滤芯、石英砂、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分子筛、脱氧剂、制氢供水精密过滤器滤芯由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废干燥剂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废液压油、废油桶、压缩机液压油呼吸阀、液压油过滤器、乙二醇溶液、乙二醇溶液桶、废冷冻机油、废润滑油由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废电解槽由厂家带走设备进行更换,无废膜和催化剂产生。 |
| 固废种类增多:由于纯水机制水工序增多,废抛光树脂(纯水机)、保安过滤器滤芯(纯水机)、超纯水机精密过滤器滤芯(纯水机)种类增多,废反渗透膜、树脂及废活性炭产生量增多。 设备未发生变化,环评阶段未细化下列危废,危废种类和产生量增多:废分子筛(纯化冷却装置)、脱氧剂(纯化冷却装置)固废种类和产生量增多。废液压油、废油桶、压缩机液压油呼吸阀、液压油过滤器、乙二醇溶液(设备冷却液)、乙二醇溶液桶、废润滑油。乙二醇用于设备冷却。 固废处理方式变动:项目实际应该不产生废膜和催化剂,因为催化剂和膜需要更换时,****设备厂家进行维修更换,电解槽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不属于固体废物,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催化剂和膜。抛光树脂、反渗透膜、保安过滤器滤芯、超纯水机精密过滤器滤芯、石英砂、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分子筛、脱氧剂、制氢供水精密过滤器滤芯等一般固废也由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不涉及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和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原辅材料变动:增加了阻垢剂的使用,但不涉及污染物增加; (3)工艺流程变化:详见生产工艺章节,电解水制氢、氢气纯化、纯水制备设备和工艺流程均较环评阶段发生变动,但不涉及污染物的产生。 (2)、(3)的变动内容,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根据《****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新增生产装置,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原有生产装置规模增加30%及以上,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本项目无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办公室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保护厅吉环管字【2016】10号《****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可知,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77 | 0.2115 | 0 | 0 | 0 | 0.982 | 0.211 | |
| 1.75 | 0.34 | 0 | 0 | 0 | 2.09 | 0.34 | |
| 0.132 | 0.027 | 0 | 0 | 0 | 0.159 | 0.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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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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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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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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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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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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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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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