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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道务三村年产300吨PE包装薄膜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道务三村年产300吨PE包装薄膜产品项目
项目地点:********塑料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将原厂区部分塑料包装生产设备搬****塑料厂厂区内,淘汰吹膜机5套,流延机1套,印刷机4台,购置及安装节能型吹膜机15套、制袋机8套。项目建成后,年产PE包装薄膜产品300吨。
公示时间: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4月0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策
联系电话:182****000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