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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2026年3月9日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004
通讯地址:****环境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1 | **松**湿地至茅兰沟景区的旅游公路(富强屯—**段)破碎生产线项目 | **省汤旺县**镇**街 | **** | 本项目位于**省汤旺县**镇**街,采用山皮石为原料,建设一条破碎能力为500m3/d的破碎生产线,破碎后的产品用于**松**湿地至茅兰沟景区的旅游公路(富强屯—**段)施工使用。本项目租赁**区佰顺木业现有工业用地,**区佰顺木业现有用地44100平方米,****搅拌站占地面积为17500m2,****搅拌站占地范围内,无新增占地面积。 | 大气环境方面: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厂区地面硬化,堆场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苫盖 声环境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装设减振垫 固体废物方面: 除尘灰用回于工艺,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 |
审核:高辉
编辑:程茂和
监审: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