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2026】3号)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拟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承接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数量:
1.水稻机插(抛)秧服务,遴选服务组织 3 家及以上;
2.水稻稻谷烘干服务,遴选服务组织 3 家及以上;
3.水稻机械防治服务,遴选服务组织 3 家及以上;
4.水稻集中育供秧服务,遴选服务组织 3 家及以上。
二、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承接政府****农场、******社、协会、公 司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必须在本县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税务登记“三证”齐全,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服务主体注册登记时间与服务主体 遴选时间相差满 2 年)、服务主体纳入名录库管理(服务主体在云上赣农平台统一赋码);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机插、机防环节在设备上安装北斗定位系统,依据北斗数据作为主要 验收依据,以及其他能力;
3.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组织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其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农业农村局监督管理,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方式:
1、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公告。
2、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填报《农业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县****财政局、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股、县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站、县种业和植保站等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提出申请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
4、****小组评审并公示。****领导小组对经自主申报、基本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政府网进行公示期7 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5、签订购买合同。****农业农村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四、报名日期:
2026 年 3 月9 日至 2026 年 3 月 15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地点和报名电话:
报名地址:县农业农村局,报名电话:0796-****381
****
2026 年 3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