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2MA5Q5XGRXR | 建设单位法人:管春雨 |
| 梁高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人民医院东向(**丰然万隆城)6幢23号 |
| 华****风电场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 经度:109.60813,109.51029 纬度: 22.4114,22.25314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1-15 |
| 钦环审〔202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97 |
| 141.5 | 运营单位名称:华能怡海(******公司 |
| ****0722MA5Q5XGRX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能怡海(******公司 |
| ****0722MA5Q5XGRX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914********820564E,914********118936M | 竣工时间:2021-08-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9fEOY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线路起于华能**福旺、石井风电场升压站,终至220kV****电站;电压等级为220kV;回路数为单回路架空、电缆敷设混合;线路总长度23.719km,其中单回路架空23.539km、电缆敷设 0.18km;导线型号采用2×JL/LB20A-300/40 铝包钢芯铝绞线,两根子导线采用垂直排列的悬挂方式,分裂间距为500mm;电缆型号交联聚乙烯(XLPE)铜芯皱纹铝护套的聚氯乙烯单芯电缆ZRA-YJLW02-Z-127/220-1×1600,1600mm2;地线型号:全线架设2根24芯OPGW光缆,型号OPGW-24B1-80[86;43.7];**铁塔61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23基,单回路耐张塔34基,双回路钢管杆1基,双回路角钢塔3基;在220kV****电站新增一个220kV进线间隔。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起于华能**福旺、石井风电场升压站,终至220kV****电站;电压等级为220kV;回路数为单回路架空、电缆敷设混合;线路总长度23.719km,其中单回路架空23.539km、电缆敷设 0.18km;导线型号采用2×JL/LB20A-300/40 铝包钢芯铝绞线,两根子导线采用垂直排列的悬挂方式,分裂间距为500mm;电缆型号交联聚乙烯(XLPE)铜芯皱纹铝护套的聚氯乙烯单芯电缆ZRA-YJLW02-Z-127/220-1×1600,1600mm2;地线型号:全线架设2根24芯OPGW光缆,型号OPGW-24B1-80[86;43.7];**铁塔61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23基,单回路耐张塔34基,双回路钢管杆1基,双回路角钢塔3基;在220kV****电站新增一个220kV进线间隔。 |
| 环评报告是以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为基础进行编制,因此环评阶段的线路路径图与实际施工的线路路径一致,线路路径未发生变化。评价范围内未新环境敏感目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临时堆土采用临时遮盖、拦挡措施,施工完毕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对施工道路的挖填边坡进行植被恢复,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和雨水冲刷裸露地面造成的水土流失。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散装物料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盖,施工面集中的地方采取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等降噪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线路周边邻近村庄的环境影响。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二)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禁止在水源地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等临建设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禁止在水源地范围内倾倒废弃物、乱丢弃各类垃圾等。水源地内塔基施工应安排在非雨天进行,基础施工开挖时应避开雨天;施工前,必须先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拦挡,并修建截(排)水沟、沉砂池等,沉砂池出口铺设土工布;施工场地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再往周边林地排放。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开挖面土层及时夯实,开挖边坡在雨天用苫布进行遮盖。(三)落实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加强线路的巡查和检查,输变电线路的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电场强度4000伏特/米、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的控制限值要求。三、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四、你单位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要求,确保建设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杜绝未批先建等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向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已落实。1、开挖土石方应优先回填,所剥离的15~30cm表土应临时堆放,采取土工膜覆盖等措施,用于后期塔基边坡的绿化覆土。不在雨天施工,并准备了一定数量的遮盖物;可回填的松散土及时回填压实;塔基开挖时,采取碾压、开挖排水沟等工程措施,避免水土流失,施工时充分利用现有通道,减小施工占地,对塔基基面进行人工植被恢复。2、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密闭运输;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采取设置临时围挡、控制施工作业面积;运输车辆的管理已按有关规定执行,机械设备等废气得到了有效控制;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进行了洒水、喷淋,并在靠近敏感点施工时加强洒水频次;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等。3、施工废水防治措施:避开雨天施工;施工废水已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降尘,没有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等;4、噪声防治措施:已选用满足标准设备,并加强了保养;施工期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已合理布置各高噪声施工机械;加强了对车辆的管理,不鸣喇叭,进出时已低速行驶;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无弃方;建筑垃圾尽可能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消纳;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已落实。未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及堆料区等临时占地;未在水域内设立杆塔,采用一档跨越水体;避开雨天施工;施工前先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拦挡,并修建截(排)水沟、沉砂池等,截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沉砂池出口铺设土工布,施工过程中施工开挖面土层及时夯实,开挖边坡在雨天用苫布进行遮盖,基础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在杆塔施工场地内,土方遮盖苫布尽量减少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场地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施工完毕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已落实。定期巡检,保证线路运行良好。电磁环境影响:监测断面、扩建的进线间隔侧厂界、输电线路沿环境敏感目标处各监测点的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已落实。建设单位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已落实。建设单位已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要求,确保建设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杜绝未批先建等违规问题再次发生。已落实。项目建设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次评价按《广****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桂环字〔2018〕317号)、《****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通知》(桂环函〔2019〕20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HJ705-2020)等相关规定开展竣工自主验收。已落实。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已于2021年11月投入试运营,不存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情况。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临时堆土采用临时遮盖、拦挡措施,施工完毕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落实生态恢复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开挖土石方应优先回填,所剥离的15~30cm表土应临时堆放,采取土工膜覆盖等措施用于后期塔基边坡的绿化覆土。施工完成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