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红莲型杂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意家园****公司
建设地点: **市**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县河铺镇,属**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5000平方米仓库、一栋占地528.02平方米的办公住宿综合楼及一个5000平方米晒场,总建筑面积约8608平方米,并购置相关配套设备105台(套)。项目总占地面积1.3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28万立方米,通过内部平衡解决,无借方和弃方。施工期间将严格落实临时砖砌及土质排水沟、集水井、泥浆箱、车辆冲洗槽及裸露面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并在厂界周边实施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旨在打造集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加工、仓储及展示于****基地,同时确保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