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润滇****公司
建设地点: **市**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区大营街街道,属**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四层框架结构综合办公楼、两栋单层钢结构加工车间及一栋单层钢结构仓储库,配套建设变配电室、水泵房、门卫室、围墙、道路硬化、停车场及绿化景观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0.6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85万立方米,通过内部平衡解决,无弃方。施工期间将严格落实表土剥离保护、临时排水沟、沉沙池、车辆冲洗及裸露面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并在厂界周边及空地实施绿化工程,种植适生乔灌木,旨在提升当地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储运能力,同时确保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西南土石山区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