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征地报批编制技术服务 | ||
| 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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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9日 15:3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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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 “苏采云”系统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3月25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 第三开标室(**区)加急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977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珠江东路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6-****569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商务中心5幢1单元61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魏** | ||
| 项目概况 征地报批编制技术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彩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25 10: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征地报批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范围为高新区2026年征地报批,其中,****政府审批批次、报市政府审批批次及单独选址批次,最终由甲方实际情况需求编制批次材料为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月报表;或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加急标书代写
4.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急标书代写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3-25 10:00 (**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6-03-25 10:00 (**时间)
地点:**区第三开标室(**区)加急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00)前。加急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赵立芳; 联系电话:177****9778;
办公地址:**市**南路387号矿大南都5号楼611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1.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加急标书代写
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标服务
3.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 ggid=3bc22bddee8245d88a5df****210d03c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珠江东路11号
联系人:董辉
联系电话:0516-****5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南路387号矿大南都5号楼611室
联系人:赵立芳
联系电话:177****9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立芳
电话:177****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