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审〔2026〕24号
揭****改革局关于**区竹笋之乡主产区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揭****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区竹笋之乡主产区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及核准招标方式和范围的函》(埔田府函〔2026〕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区竹笋之乡主产区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的批复》(**府函〔2026〕39号),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埔田镇全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覆盖埔田镇19个行政村、惠及6.97万人,聚焦万亩竹笋生产示范带三产融合需求。一产方面主要提质改造5000****基地,配套30公里灌溉管网、改造32公里生产便道,建设年处理1万吨****中心和5****中心,夯实产业基础;二产通过打造8亩竹笋加工产业园,配套加工、检测、装卸、仓储设施,畅通产销链路;三产方面升级改造片区内11.01公里生产主干道,**10.35万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15.58公里雨水管网并标准化升级改造21个垃圾收集站点和19个转运站等相关配套设施,保障运输畅通与生态可持续性,同步实施示范带沿线环境整治和竹笋加工观光体验区、竹乡主题文旅核心设施等文旅配套设施的建设。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6年7月至2028年6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5598.71万元,其中:工程费29397.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93.98万元、预备费1631.02万元。项目建设****人民政府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区、镇统筹解决。
七、严格按照《****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的文件要求,在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明确可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工程相关环节实施以工代赈。
八、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5598.71万元,其中勘察587.95万元,设计589.1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29397.71万元,监理407.84万元,其他4616.06万元。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其他采用部分招标的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