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3-09 15:52】
| 项目名称: |
**省**河防洪治理工程(**市****一期工程)施工2标(九乡河**段J0+750~J1+600、J2+300~J3+945、J4+095~J5+120、九乡河中坝闸段J8+650~J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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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一、对投标人疑问作如下澄清:
1、疑义1: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第6页中:“项目负责人业绩:拟任项目经理自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为准)的水利工程(须包含1级堤防)或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为准)的河道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三者证明材料中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自然人。如投标人提供业绩为水利工程(须包含1级堤防),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堤防级别的,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与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注:①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则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且该牵头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均须满足上述要求),若投标人为该业绩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则不予认可。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须为该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经理(且该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请问:
(1)有些地方的工程业绩中,中标通知书有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但是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但是验收资料也有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那么该情况是否符合“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三者证明材料中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自然人”的约定或者开具业主签章的业主证明,明确项目负责人信息,是否符合“三者证明材料中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自然人”的约定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委员会评判。
(2)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联合体牵头单位是施工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派出,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同时又派出施工负责人等2个人,那么该业绩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是否同时具备“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须为该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经理(且该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均须满足上述要求)”还是只有该业绩中的施工负责人符合要求
回复(2):按招标文件执行,****委员会评判。
2、格式方面:
(1)根据招标文件P24暗标要求,现发现以下格式要求未明确:
①文档网格设置为“无网格”还是“有网格”;
②段落对齐方式明确;
③文本前后缩进字符,特殊格式如首行缩进等明确;
④段落前后间距(行)明确;
⑤图片设为黑白格式后模糊不清,是否可以设置为“灰度”;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提供了招标控制价文件,请问招标控制价文件中的单价是否对投标单价具有明确限制,还是仅供投标人参考
回复(2):仅供投标人参考
3、缺少西袁桥河陡坡平面布置图(图号SS-DP2-01)
回复:详见河道总平面SS-JZ-12。
4、山公墓对面的导流河路线上的大面积树木、农田、建筑物是否已已具备可施工条件河两岸的树木、绿****公墓对面有个疑似厂区的建筑物。
回复:本项目具备施工条件;河两岸的树木、绿植暂未拆除;**公墓对面建筑物在本项目拆迁范围内。
5、招标文件第31页“3.5 资格审查资料”中3.5.4要求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执行。
6、招标图纸图号SS-ZP与SS-DL-DM-28~29三张图纸中显示,该项目导截流工程中含有顶管工艺施工,但图纸有仅体现工作井结构形式,未明确顶管管材与顶管段实施长度,且清单中未见顶管施工工程量,需明确顶管施工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回复: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7、关于图号SS-DL-DM-28~29顶管工作井结构形式的复核意见
图纸完整性:根据现有图纸,工作井虽指明采用拉森钢板桩(桩长12m)结构形式,但缺少必要的细部结构图,包括内部支撑、顶进后靠背、护底等具体构造详图。图纸深度不符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要求。
回复: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8、导流断面图中显示有保护控制线、规划**线,保护控制线是否为征地红线。
回复:不是,征地红线以批复的“用地服务红线”为准。
9、根据现有导流图纸局部(主要在绕高速的那段,即顶管段导流线路)房子、大棚、局部可能还涉及一些别人家的工地,该部分拆迁工作由谁负责。
回复:涉及到征迁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由发包人负责。
10、九乡河总平图标注有东流桥拆除,根据九乡河二阶段导流平面布置图(6/10)相同位置与保通过路涵相连接为西流桥,该处桥梁是否拆除。
回复: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11、根据施工图设计总说明要求,主体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则主汛期排水涵相关工作能否施工。
回复:****政府行政部门审批为准。
12、智慧工地1.2.7章节中提及多种智能设备设施,所提及的设备设施是否要求全部配置齐全
回复:以智慧工地章节要求为准。
13、能否提供技术标准和要求、金属结构相关的图纸。
回复:以图纸技术标准和图纸要求为准。
14、请明确本项目分类分项清单 “安装工程单价控制价”,是否为投标人采购的对应设备费+安装全费用的合计控制单价。同时明确清单内全部设备,是否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供货。
回复: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15、关于图号SS-DL-DM-27~29西流桥保通过路涵顶管工作井(沉井)结构形式的复核意见:
15.1图纸完整性:根据现有图纸,西流桥保通过路涵顶管工作井(沉井)虽指明采用拉森钢板桩结构形式,但缺少必要的细部结构图,包括内部支撑、顶进后靠背、护底等具体构造详图。图纸深度不符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要求。
15.2结构安全性:若工作井仅设外围拉森钢板桩,而内部无水平支撑体系、无专项设计的顶进后靠背、无坑底护底加固,则其结构体系不完整,存在严重安全风险。
顶进过程中,巨大的顶推力将直接作用于钢板桩围护结构。在缺乏内部支撑平衡土压力、无可靠后靠背传递并分散反力的情况下,极易引发:钢板桩围堰向井内产生较大位移或变形,导致工作井整体失稳。坑底无护底,在顶进反力、地下水及土体扰动作用下,易发生基底隆起、渗流破坏,影响施工安全与顶进精度。
15.3观测设施设置必要性:对于此类采用临时围护结构进行顶管施工的工作井,为动态掌握结构安全状态、指导顶进作业、实现风险预警,实施全过程监测至关重要。建议监测项目至少应包括:工作井(钢板桩)顶部的水平位移与沉降、周边地表沉降、围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测斜)、地下水位、以及顶进反力等。监测数据是评估结构稳定性、调整施工参数、确保工程安全的关键依据。
回复:
15.1: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15.2: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15.3:施工监测为承包人施工范围內工作,招标人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实施第三方监测,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16、可否提供投标报价附表表格样式
回复: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17、标招标图纸图号SS-ZP与SS-DL-DM-28~29三张图纸中显示,该项目导截流工程中含有顶管工艺施工,但图纸有仅体现工作井结构形式,未明确顶管管材与顶管段实施长度,且清单中未见顶管施工工程量,需明渠顶管施工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回复: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18、投标清单中,绿化工程中的量,在图纸中没有,无法核对清单中的种植量。(图纸119页)图纸593页中的苗木量表,在招标清单里没有,能否提供。
回复: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19、 关于图号SS-DL-DM-28~29顶管工作井(沉井)结构形式的复核意见
图纸完整性:根据现有图纸,顶管工作井(沉井)虽指明采用拉森钢板桩结构形式,能否提供细部结构图,包括内部支撑、顶进后靠背、护底等具体构造详图。
回复: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0、按照《**省**河防洪治理工程(**市****一期工程)施工2标招标文件》(标段编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三条“3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表 2-17 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表 2-7 措施项目报价分解表”。由于新点水利软件**版无总价分解功能,请贵方明确上诉两表是否需要填报,如需填报以何种形式填报。
回复: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本次答疑文件无实质性修改内容,开标时间不变,特此说明。加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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