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为****总局深入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模式创新,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核心价值,推动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主动治理模式,****决定购买探索建立信用监****实验室(仓)项目外包服务。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参与询价,参与报价的机构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最高限价
项目:信用监****实验室(仓)
最高限价:不高于48万元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数据应用理论研究。包括不限于数据权责与合规性研究和信用监管数据价值量化研究。系统梳理信用监管数据管理权责边界,研究制定数据使用授权机制、责任分摊机制及全流程合规操作规范和标准,为数据安全提供理论支撑和制度依据;编制数据应用、数据贡献等核心指标规则,研究数据价值量化与转化路径,为建立数据共享应用激励机制、跨区域守信激励奠定理论基础,形成综合理论研究报告。
(二)构建信用监管数据专区
依托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数据**,在现有数据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建立数据治理规则,实施数据审查校验,建立分级管理规则,对数据进行分类治理,可结合AI、大数据、隐私计算等前沿技术路线思路,构建信用监管数据专区,为后续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提供坚实支撑。
(三)推动试点应用场景落地
依托信用监管数据专区,指导一个专业领域、一个特色消费商圈、****园区进行信用赋能应用建设,协助开展场景试运行、优化流程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模式的总结性报告。
三、项目成果
1个核心报告:《信用监管数据应用核心理论与关键制度研究报告》,该报告整合数据权责与合规性研究、信用监管数据价值量化研究,涵盖权责界定、合规要点、价值量化核心模型,是整体研究的集中体现。
1个规则:编制完成《信用监管数据贡献与应用评价指标规则》,为激励机制打基础。
1个方案:搭建先发城市信用大数据应用实践案例素材库,结合**实际,编制包含专业领域、特色消费商圈、产业园区3个信用大数据应用场景落地指导方案,指导、协助试点单位推进应用场景运行、优化,并指导试点单位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模式总结性报告。
四、项目完成时限
承担该项目的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分三个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一)2026年5月底完成全面巩固提升数据**体系建设,梳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数据**,深化数据治理;开展数据权责与合规性研究、信用监管数据价值量化研究,完成理论研究初稿编制;构建信用监管数据专区。
(二)2026年10月底前依托信用监管数据专区,推进信用赋能专业领域、特色消费商圈、产业园区应用落地,开展场景试运行,优化流程机制,形成可操作的监管服务模式。
(三)2026年11底前全面评估试点工作成效,总结试点工作内容、方法和经验,分析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优化完善试点相关制度机制,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发布,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务必于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下午17:00点前,将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文档,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柴海波;电话:028-****4671、188****1597
电子邮箱:****@163.com
报送地址:**市**区致民东路6号7楼713办公室。
****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