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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省道S548**县大禾镇水口至十驳桥段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市**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县大禾镇,属**公路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长约6.8公里的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配套建设桥梁2座、涵洞若干、排水沟、边坡防护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同步实施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2公顷,临时占地3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45万立方米,通过内部平衡及少量借方解决,弃方严格运至指定弃渣场。施工期间将严格落实表土剥离保护、临时排水系统、沉沙池、车辆冲洗及裸露面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并在路基边坡种植适生草灌,旨在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大禾镇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确保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