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环境局 | 文 号|
| 2026-02-27 |
内****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生物智造谷及中试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碳资产****公司编制完成的《**生物智造谷及中试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开发区展示馆进行改建,总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分为生物智造谷中试大楼、检测中心、办公区,建设纯水站、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主要提供生物中药提取物研发中试平台服务,中试规模为年产浓缩液类中试产品15t/a、冻干粉类中试产品30t/a、喷雾干燥粉类中试产品18t/a、结晶类中试产品20t/a。项目总投资1900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20万元,占比1.19%。
项目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林草、文物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切断破碎、粉碎、筛分混合、喷雾干燥、晶体筛分及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提取、桶式过滤、蝶式离心、膜过滤、浓缩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用于生产,萃取、蒸发浓缩、层析及脱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冷凝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以上有机废气不凝气均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生物炼制工序产生的发酵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检测中心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后通过符合高度的排气筒排放。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生产废水和生****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
厂区须进行分区防渗,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提取产生的提取渣、滤渣及离心渣等外运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固废属性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则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则外运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置;萃取、蒸发浓缩、层析及脱色等工序有机废气冷凝液、萃取渣、废树脂、检测中心废液、废试剂和废试剂瓶、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管理。
(六)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它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由**市生态****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