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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实施2025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主体名单及拟补助金额的公示
根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5〕136号)《****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2025〕52号)和《****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5〕136号)精神,因原部分申报的主体实施内容不符合上级要求;拟确定****县****农场、**县军玲中******社、**县纳****农场、**县弘扬****农场等4家主体实施2025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县****农场6万元、**县军玲中******社34万元、**县纳****农场25万元、**县弘扬****农场8万元。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本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2日起至2026年3月9日。因最后一日(3月8日)为法定休息日,公示期顺延至2026年3月9日结束。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举报电话:077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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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