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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1万吨/年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万吨/年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碳素和钢铁精深加工产业园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成后总的生产规模为1万吨/年除尘灰综合利用。
公示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4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6****1473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