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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银坑-梅树下35kV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市**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梅树下35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银坑至梅树下35kV送电线路工程。项目包****电站内扩建1个35kV间隔,**线路全长4.8公里,其中架空线路4.6公里,电缆敷设0.2公里,共**杆塔24基。线路路径起自银梅线#58-#59档新立杆塔,平行于现有线路走线,跨越县道、省道及武深高速公路(采用电缆钻越),****电站。工程占地总面积0.88公顷,含永久占地0.12公顷和临时占地0.76公顷,涉及塔基施工、牵张场、跨越施工场及人抬道路等临时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实施表土剥离与回填、土地整治、复耕及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包括种植乔木、撒播草籽及灌草,并配套临时拦挡、覆盖和排水设施,以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确保工程符合环保要求,计划工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