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庐征预告〔2026〕11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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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郭河镇乐庄村、**组、前王组、桃园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郭河镇、乐庄村、**组、前王组、****小组范围内,位置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为建设合庐产业**龙磁大道(规划路-西外环)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3为建设合庐产业**乐庄路(榆墩路-马塘路)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4为建设合庐产业**元化路建设工程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上述地块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2为建设合庐产业**龙磁大道(规划路-西外环)项目防护绿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该地块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5为****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县合庐产业**郭河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已于2021年9月23****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将****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郭河镇、乐庄村、**组、前王组、****小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

联系人:潘磊,联系方式:133****2618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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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

下载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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