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二次)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河港**港区**新港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设计文件双院制审查项目 已经批准,招标人为 ****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市。
1.2.2项目规模:约26万元。
1.2.3招标范围:**新港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双院制审查。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或者接到招标人指令起30日历天。
1.2.6质量要求:审查报告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要求。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2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1.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投标人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加急标书代写
1.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4.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3.4.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急标书代写
1.3.4.3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列入黑名单。加急标书代写
1.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法定国假日除外,**时间)。
1.4.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3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加急标书代写
1.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集团****中心办公室三(**市**街道东氿大道99****中心东门一楼)。
1.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4.5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4.5.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2企业资质证书(如要求,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3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加急标书代写
1.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集团****中心开标室(**市**街道东氿大道99****中心东门一楼)。加急标书代写
1.5.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5.4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加急标书代写
1.5.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5.4.2投标保证金票据证明(如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1.5.4.3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招标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1.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确定中标人。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初步设计双院制审查报告编制完成且通过审查,项目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双院制审查报告编制完成且通过审查,项目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剩余款项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1.8联系方式
1.8.1联系人:华先生。
1.8.2联系电话:0510-****3975。
1.8.3地址:**市**街道东氿大道99****中心****办公室三。
1.8.4招标人联系人:裴先生。
1.8.5招标人联系电话:189****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