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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市嵩阳南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市**市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登****办事处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处污水管网工程:一是在武圣街处**d500污水管道1305.4米,联通武圣街南侧污水管向北排入下游嵩阳南路d500污水管道;二是在嵩颍路处沿水泉沟**d600污水管道402.549米,转输上游污水后排入下游现状d800污水管。配套建设圆形混凝土检查井33座及跌水井1座。项目总占地面积2.06公顷,全部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工程土石方挖填平衡后余方0.92万立方米,调运至周边项目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将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植被恢复等植物措施,以及临时堆土拦挡、裸露面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以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计划工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