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蓝色珠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审批
上海-上海-青浦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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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3********063955M胡志华
韩应海**市**区
**区公园路9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区蓝色珠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市**区
经度:120.99726,120.95774 纬度: 31.07363,31.05598****环境局
2022-06-30
沪环保许评〔2022〕23号
42714.75
935****
231********63955M励拓安答(**)****公司
****0115MA1H7NRE1J****集团****公司
****0110MABXM1NN4C2025-04-25
2025-04-252025-10-13
2026-02-052026-03-09
https://e2.****.cn:8081/qygkweb/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北横港等河道整治工程:整治北横港 4.22 km、石塘港 0.12 km、代常路 港 0.06 km、小坪村港 0.06 km、上南港 0.07 km,**改建护岸 10.60 km,** 慢行通道 9.17 km,**桥梁 10 座,**管涵 5 座,**绿带 12.98 万 m2,疏挖 土方 25.20 万 m3(其中挖泥船疏浚 16.60 万 m3,排水后干挖 8.60 万 m3),岸上 开挖土方 5.17 万 m3。 (2)控源截污工程:**标准化治理排口 6 处。 (3)出入湖支**治理工程:对 9 处出入湖支**进行治理,长度共计 1.12 km。 (4)北横港水生态修复工程:湖区水生态修复总面积 31.67 万 m2,底质改 良 33.91 万 m2。 (5)大**疏浚工程:修复坍塌岸线 782.00 m,生态疏浚土方 39.43 万 m3。(1)北横港等河道整治工程:整治北横港4.22km、石塘港0.12km、代常路港0.06km、小坪村港0.06km、上南港0.07km,**改建护岸8.90km,**慢行通道28.5km,**桥梁11座,**绿带8.93万m2,疏挖土方25.20万m3(其中挖泥船疏浚16.60万m3,排水后干挖8.60万m3),岸上开挖土方5.17万m3。 (2)出入湖支**治理工程:对9处出入湖支**进行治理,长度共计1.12km。 (4)北横港水生态修复工程:湖区水生态修复总面积31.67万m2,底质改良34.81万m2。 (5)大**疏浚工程:修复坍塌岸线782.00m,生态疏浚土方39.43万m3
护岸减少1.7km。 增加1座支河桥梁 增加了绿化面积。增加了防汛道路、宽漫步道。 取消了排放口。 增加治理0.11万m2。 增加了排泥场,余水处理方式保持不变。 施工废水全部回用。 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不设置食堂,不产生食堂废水、无食堂油脂。。 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回填,不外运。 施工废水主要为雨水,回用不涉及污泥于浮油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河湖疏浚施工、(2)护岸工程施工、(3)桥梁工程施工、(4)景观绿化及贯通工程、(5)生态修复工程施工、(6)现状桥梁拆除施工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检查施工期临时占地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落实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是否及时清理,种植绿化,恢复原貌。 2、检查施工期永久征地范围内林木是否按环评要求落实异地迁移及补偿。 1、应严格落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禁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排放至周边河流水系。应合理布置施工区域,土方周转场地、物料堆场和排泥场等应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以外。 2、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基坑底部浑浊尾水经处理后回用,回用后的多余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基地的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施工船舶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要求,排泥场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中一级标准后分别排入新泾港、养殖场小港。 4、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排放应执行**市《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 DB31/964-2016),食堂油烟废气应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排泥场周界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3 限值要求。 5、应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化施工方案及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6、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标准修改单等相关要求。污泥、浮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食堂产生的废弃油脂按规定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7、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渗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支河开挖土方及疏浚剩余土方在排泥场固结,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满足《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后,方可用于固结还田、还湿。 8、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 9、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10、夜间施工应根据相关规定提前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三)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已及时清理,种植绿化,恢复原貌。 2、施工期永久征地范围内林木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异地迁移及补偿。 1、已严格落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生活污水纳管排放,生产废水回用。已合理布置施工区域,土方周转场地、物料堆场和排泥场等,均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以外。 2、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3、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基坑底部浑浊尾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基地的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施工船舶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要求,排泥场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中一级标准后分别排入周边河道。 4、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市《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 DB31/964-2016),食堂不做饭进行订餐,不产生油烟,排泥场周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3 限值要求。 5、已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化施工方案及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昼间施工,根据检测施工期场界噪声已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6、各类固体废物已分类收集,已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不产生污泥、浮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设置食堂,无废弃油脂产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7、已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渗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支河开挖土方及疏浚剩余土方在排泥场固结,根据检测报告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满足《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 8、已按照《报告书》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 9、已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10、未进行夜间施工。
因工程项目有部分取消,相应的环保措施也取消,其余部分与环评无明显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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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回用、纳管排放、沉淀后排放。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一级标准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车洒水控制扬尘 船舶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并排入有资质的生活污水接收站点,并有相关网络记录可查。排泥场沉淀出现上清液后排入周边河道。租用的厂房,签订租赁合同,原厂房本就具备生活排污系统,生活污水严禁外排 达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封闭性围拦、密闭方式清运临时堆放场已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材料、渣土装卸作业点进行遮挡,洒水喷雾降尘 (DB31/1025—2016)、(GB20891—2007)、(GB20901—2014) 已在邻近居民区的施工地点设置自动洒水喷雾装置。做好扬尘控制措施。车辆密闭运输。 根据监测结果,施工过程中,场地边界以及周边敏感目标的总悬浮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限值。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高噪声设备布置已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并且定期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下的运行;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机械布置时尽量远离各敏感目标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高噪声设备布置已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并且定期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下的运行;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机械布置时尽量远离各敏感目标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施工期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标准修改单等相关要求。污泥、浮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食堂产生的废弃油脂按规定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已分类收集,已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不产生污泥、浮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设置食堂,无废弃油脂产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减少生态影响;施工结束后尽快做好生态恢复和补偿工作。 1、本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中挺水植物地上部分每年11月份进行收割,沉水植物在生长旺盛期或休眠期打捞,湿地维护收割植株将产生废根、茎、叶等植株废弃物。植物废根、茎、叶等植株废弃物收割后委托**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植株废弃物及时清运,不在现场堆积,因此不会影响沿湖区域的生态环境。 沿湖贯通道路建成开放后,给公众提供一个散步跑步骑行的空间,工程运行期贯通道路上的市民会产生少量垃圾,工程沿线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施工结束后,由于扰动因素的消失,水体中的悬浮物也会出现沉降,原本河道的施工水域的浮游植物**将会逐渐恢复。水域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构建沉水植物群落会形成稳定、平衡的水下生态系统,工程区域内的水生态将逐步得到恢复,水生态系统初级生产力也将逐步得到恢复,水生态系统也将逐步达到新的平衡。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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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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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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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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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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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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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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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