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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1MA3AE1L39D | 建设单位法人:杨冬春 |
| 刘丁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铜基地片区 |
| ****扩建年产2万吨电子级高纯活性氧化铜粉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铜基地片区 |
| 经度:117.226146 纬度: 28.34022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27 |
| 鹰环审【2025】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81MA3AE1L39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81MA3AE1L39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0MA37U6HN5A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万吨电子级高纯活性氧化铜粉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0.7万吨电子级高纯活性氧化铜粉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络合溶铜→蒸氨沉淀→离心脱水→闪蒸干燥→煅烧→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络合溶铜→蒸氨沉淀→离心脱水→煅烧→包装 |
| 分期建设,一期暂未建设闪蒸干燥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加强对各类废气的收集,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长期稳定达标;采取加强设备的密闭性、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提高废气收集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按环评要求分别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完善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中BODs、动植物油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采取建筑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料、固废分类存放,不得设置露天堆场。对事故池、污水处理站、3#厂房的生产区等重点防渗区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加强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为7#厂房外300m、危废暂存库外50m范围形成的区域,****政府做好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煅烧废气和含氨废气、危废暂存库无组织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 1)煅烧废气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5(15m)排放;2)含氨废气经1套一级酸液喷淋处理后通过DA003(15m)排放;3)危废暂存库无组织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经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滤布清洗废水。 1)纯水制备废水和循环冷却定排水属清净水,经废水总排口直接外排;2)滤布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至配液工序;3)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由厂****基地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后排入信江;4)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基地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排入信江。 3.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剪板机、压滤机、水泵、空压机、风机及现有项目等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设备等措施进行降噪。 4.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布袋、废水处理污泥、过滤滤渣、布袋除尘灰、废耐火材料、纯水制备废物、废过滤棉、压滤机废滤布、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约24.2t/a。危废约131.24t/a。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废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3)布袋除尘灰、废耐火材料、纯水制备废物、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4)废矿物油、压滤机废滤布、含油抹布、废水处理污泥、过滤滤渣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占地面积61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占地面积645㎡。 5.已做好危化品、固体废物的储存工作,生产车间、贮存设施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加强废水的收集、输送和处理系统的管理和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防止渗漏,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6.已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已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已把好设备进厂关,将隐患消灭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同时加强容器、设备、管道、阀门等密封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完好;尾水管道的设置、选材、施工、防腐、防渗、操作和检修都要满足相应规范要求,严禁压占管道。 7.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8.7#厂房属于原有项目,其3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在本次扩建前已核定且范围内无敏感点。本次一期工程位于3#车间,已在3#车间以及危废间外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区,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9.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10.总量控制满足要求 |
| 分期建设,一期暂未建设闪蒸干燥工序,不产生闪蒸含尘废气;酸液喷淋由硫酸替换成磷酸,不产生硫酸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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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H调节、混凝沉淀、化粪池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滤布清洗废水。 1)纯水制备废水和循环冷却定排水属清净水,经废水总排口直接外排; 2)滤布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至配液工序; 3)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由厂****基地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后排入信江; 4)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基地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排入信江。 | 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布袋除尘器、一级酸液喷淋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煅烧废气和含氨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 1)煅烧废气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5(15m)排放; 2)含氨废气经1套一级酸液喷淋处理后通过DA003(15m)排放; 3)危废暂存间废气和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经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营期煅烧废气中的颗粒物、铜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3中限值要求;含氨废气中的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和表2相关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和表2相关限值要求。 |
|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剪板机、压滤机、水泵、空压机、风机及现有项目等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设备等措施进行降噪。 |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外四周4个监测点的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料、固废分类存放,不得设置露天堆场。对事故池、污水处理站、3#厂房的生产区等重点防渗区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加强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 已做好危化品、固体废物的储存工作,生产车间、贮存设施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加强废水的收集、输送和处理系统的管理和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防止渗漏,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
| 1 |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 |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布袋、废水处理污泥、过滤滤渣、布袋除尘灰、废耐火材料、纯水制备废物、废过滤棉、压滤机废滤布、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约24.2t/a。危废约131.24t/a。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废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3)布袋除尘灰、废耐火材料、纯水制备废物、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4)废矿物油、压滤机废滤布、含油抹布、废水处理污泥、过滤滤渣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占地面积61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占地面积645㎡。 |
|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已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已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已把好设备进厂关,将隐患消灭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同时加强容器、设备、管道、阀门等密封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完好;尾水管道的设置、选材、施工、防腐、防渗、操作和检修都要满足相应规范要求,严禁压占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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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