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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仙岭郡文化商业街区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市**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区小溪塔街道,总占地面积2.6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栋2至3层商业建筑,功能涵盖特色餐饮、文化展示、休闲购物及旅游服务,总建筑面积15860平方米。项目建筑密度42.5%,绿地率20.1%,****广场、景观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及弱电等基础设施,并设置120个机动车停车位。工程土石方挖填平衡,总挖方和填方均为2.15万立方米,无借方和弃方,不设置取弃土场。施工期间实施了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雨水管网铺设等工程措施,综合绿化等植物措施,以及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洗车池和裸露面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以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计划工期15个月,旨在打造集文化体验与商业消费于一体的特色街区,提升区域旅游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