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芦柴河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庐河花苑)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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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芦柴河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庐河花苑)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芦柴河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庐河花苑)一期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3日

开标日期:2026年03月06日

**县芦柴河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庐河花苑)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建二局****公司,****公司,****勘测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人民政府大院内;**市**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宿舍楼15幢;**省**市**区西清路1151****广场C-5#商办楼3-4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陆仟玖佰捌拾肆万陆仟伍佰伍拾柒元伍角柒分(****46557.57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深****总院有限公司,****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瑞跃智谷产业园11号楼A座;**省**市航**路1225号;**市**区振华路八号;**省**市高新区红枫路33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陆仟玖佰零叁万玖仟柒佰肆拾壹元壹角陆分(****39741.16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县响导乡响导大街;**市**区**北路**帝豪商办楼807室;**省**市**区长江东路11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零叁拾叁万玖仟叁佰玖拾壹元叁角(****39391.30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9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润安****公司,****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人民政府大院内;**市关山路552号;**省**市**区光荣街6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陆仟玖佰陆拾柒万捌仟玖佰壹拾叁元叁角陆分(****78913.36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9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撮镇镇瑶岗路与北张路****深燃调度大楼11层;**市**区**北路16号;**省**市**大道177号;**市东**东直门内大街17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零叁拾壹万捌仟零捌拾伍元伍角陆分(****18085.56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9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亲水路与寓酒路**西北角双创大厦13楼

联系人: 张挺

联系方式:0551-****66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B区四楼

项目负责人:茹康

联系电话:0551-****8760

公示期: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茹康,联系电话:0551-****876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368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3月09日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9
候选人公示
肥东县芦柴河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庐河花苑)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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