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县智慧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须具有工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资格;
变更为:
3.1.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格;
3.1.3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变更为:
3.1.3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子技术或通信信息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信业绩部分:30分 (10-30) 技术方案:35分 (15-40) 投标报价:30分(20-40) 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0-20) |
变更为: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信业绩部分:30分 (10-30) 技术方案:40分 (15-40) 投标报价:30分(20-40) 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0-20)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电子技术或通信信息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电子技术或通信信息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设计人员 |
1、具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所属部门颁发的云计算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的得2.5分; 2、具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所属部门颁发的高级网络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2.5分; 3、具有由人社部、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以上)职称资格的得2.5分; 4、具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所属部门颁发的大数据应用开发(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的得2.5分; 注:设计人员证书可由同一设计人员兼得。设计人员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兼任。 |
变更为: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具有电子技术或通信信息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电子技术或通信信息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设计人员 |
1、具有云计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得2.5分; 2、具有网络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的得2.5分; 3、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技术职称资格的得2.5分; 4、具有大数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得2.5分; 注:设计人员证书可由同一设计人员兼得。设计人员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兼任。 |
三、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25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五、投标保证金时间顺延。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或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