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开展2026年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和2026年天然商品林验收和完善管护合同服务,现将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开展2026年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和2026年天然商品林验收和完善管护合同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面积约23.42万亩。天然商品林面积约14.18万亩。
三、服务内容:对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面积约37万亩开展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材料(报告、图、表、填写合同、资金兑现相关材料、张贴公示、兑现表格及管理系统录入其他相关内容)及开展公益林天然林动态调整相关工作。
四、工期要求:从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止。
五、上限控制价:本次检查验收以人民币15万元为上限价。
六、企业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林业调查或监测经营范围的单位。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四)投标人具有开具现代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资质。(五)不接受外资、中外合资和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七、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2.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
3.办理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联系方式。
4.相关资质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盖章原件1份);
6.项目投标报价清单(原件1份);
7.报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封口章,注明日期。
八、报价起止时间
从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15时30分至18时,逾期不受理。
九、中标单位确定
根据对报价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单位。
十、注意事项
(一)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均由报价人承担,报价文件恕不退还。
(二)报价超过服务采购上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一、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县兴钟南路23号,县林业局三楼**股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7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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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